招标信息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院消防安全整改项目(中央空调管道移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0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院消防安全整改项目(中央空调管道移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 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3.2、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承诺制,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本项目要求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获取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