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1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聂拉木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聂拉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日喀则市聂拉木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聂发改【2025】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社会投资/% 。招标人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聂拉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聂拉木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部分:1.门布乡查松村:硬化3630.50平方米,p100铁艺栏杆988.98米,H900铁艺栏杆577.1米,塑木栏杆170 米,路沿石926.7米,花岗石铺装2662.8平方米,透水砖铺装2064 平方米,鹅卵石铺装238.2平方米,新建护坡35米,植草砖铺装702平方米,花岗石石墩5个,新建排水沟565.5米,原有排水沟清淤310米,垃圾箱 12个,玉兰灯64 盏,路灯维修240盏,原有路灯移位置44盏,场地平整913.5平方米,拆除工程1项;2.乃龙乡乃龙村:硬化9496.22平方米,H800铁艺栏杆10745.6米,塑木栏杆300米,p800铁艺栏杆 419米,路沿石2867.6米,彩砖铺装1055.5平方米,鹅卵石铺装640.5平方米,人行安全通道335.5平方米,花岗石挡车球17个,排水沟(60*40)766.5米,玉兰灯 92盏,路灯挪位置49盏;3.乃龙乡达曲村:硬化 205.1平方米,p100铁艺栏杆1098.9米,防护栏杆 670米,维修原有栏杆150 米,新建花岗石铺装1064.95 平方米,路沿石764米,原有栏杆除锈喷漆 6500.6米,场地平整2652.36平方米,玉兰灯6盏;县级财政资金部分:1.门布乡查松村:生态修复3684.9平方米,门庭1座;门布乡查松村-活动广场:篮球场-塑胶地面659平方米,生态恢复 3748 平方米,青石板24块,实心围墙157.5米;2.乃龙乡乃龙村:生态修复134679.3平方米,门庭翻新亮化1座;3.乃龙乡达曲村:生态修复10522.9平方米;乃龙乡达曲村-文化广场:文化长廊 43.21平方米,生态修复 1193.56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报名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2-12 0:00:00 至 2025-2-17 0:00:0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5-3-5 9:3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