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林房屋租赁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02-11曹春林房屋租赁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KKJ-FW-GKJT-25-0143
曹春林房屋租赁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曹春林房屋租赁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
1.2 采购单位:核工业新疆矿冶局
1.3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
对核工业新疆矿冶局曹春林房屋租赁起诉案应诉和反诉提供法律服务,本案件涉案金额为1385.64万元。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规格书、合同条款等去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诉反诉一二审诉讼程序终结时止。
2.2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2.3 质量要求:按照行业公允规则维护合法权益,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1.1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房屋租赁诉讼案件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人员要求:供应商至少2名人员具有律师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信用报告,如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可提供承诺书);
3.1.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电脑MAC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一致、电脑MAC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