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2-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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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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