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渠道营销代理业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招募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2025-02-11
1.
项目概况与招募需求
1.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渠道营销代理业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第一批)
(2)
招募方式:公开招募
(3)
合作模式:业务合作引入
(4)
合作期限:自评审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2年内
1.2
招募需求:
本项目招募渠道营销代理业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合作伙伴需根据招募人业务需求提供华为、荣耀、iPhone、小米等品牌终端的信息化终端。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募项目的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公司申请,分公司申请的,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如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
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招募文件规定的“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申请人信誉承诺函》。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分包。
2.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0)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1)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招募人公司规定纳入黑名单、与招募人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2)违反招募人公司规定纳入黑名单的公司与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申请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
(13)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招募说明
3.1
招募释义:通过公开招募,确定合格合作伙伴,符合要求的合作伙伴将纳入合作伙伴库进行管理,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涉及业务合作或投标的项目,可直接从合作伙伴库中进行遴选。
3.2
本项目招募的基本原则:合格制(指符合条件的合作伙伴均为合格合作伙伴)。
3.3
评审标准(即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说明:评审委员会根据招募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所有按时递交的招募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且详细评审分数≥70分的申请人均入围本项目,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
3.4
评审标准及详细内容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合格制)”。
4.
招募文件的获取
4.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