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内容及规模:购买1套财务智能票据箱及相关耗材,用于支撑、完善报账平台相关功能。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设备运送到指定地址,终验合格后提供1年免费维保。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含税60万元。应答报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应答(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4)没有处于以下任何一种状态: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须提供本条要求的承诺函)
6)应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期间签署的,与应答采购同类项目的业绩案例三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指:智能收单机器人或智能收单机或智能收单柜或智能票据箱类销售项目经验。核算业绩数量以单个合同(含框架合同)为准,如应答人提供的案例合同超过3个,采购人仅对前6个案例合同进行评审。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00%备查、作假废除投标资格并保留追诉法律责任权利):
①合同关键页(可提供合同封面页(如有)、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前述证明材料如有缺少或脱敏,应不影响采购人评估案例的有效性,否则视为材料无效)。
a)凡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b)凡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的,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框架合同,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合同或提供的每个订单对应的真实有效的发票证明文件至少1张。
a)发票证明文件为发票复印件、开票系统截图、电子发票截图、发票查验截图中的任意一种。
三、获取谈判文件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02月13日18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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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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