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工作量暂估:陕西区域部署建井169口,其中:油井103口;注水井66口及场站工程,如2025年下半年中期调整增加油水井和场站工程涵盖在内;宁夏区域部署建井104口,其中:油井64口;注水井40口及场站工程,如2025年下半年中期调整增加油水井和场站工程涵盖在内。按标准要求根据地面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环评报告等资料,全程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理服务,每周定期向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质量安全环保办公室上报环境监理周报,分钻试测录、地面工程各场站工程编制环境监理报告书,参与日常油田公司、厂、项目组及地方主管部门的各类环保专项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最终,通过行业专家召开的项目评审会,并取得通过审批的专家组意见。

2.2 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服务项目,计划投资费用共计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一切费用)。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第一标段(ZY25-XA623-FW854-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陕西区域)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共需1家服务商,预算总金额1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一切费用);

第二标段(ZY25-XA623-FW854-2):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宁夏区域)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共需1家服务商,预算总金额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一切费用)。

2.3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宁夏盐池县。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环境监理、环境风险评估及其他环保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07)第一标段环境监理技术服务中标人,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环境监理总监1名,钻井、试油、测录井环境监理人员至少2名,地面工程环境监理至少1名,人员互相不得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7日 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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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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