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吉星园区2024年第四季度采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1本招标项目长春海吉星园区2024年第四季度采暖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海吉星园区2024年第四季度采暖维修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5公里处,为长春海吉星园区2024年第四季度采暖维修项目。
2.3招标范围:1、园区一期二期及交易楼锅炉维修改造工作;2、园区大厅采暖风机维修工作;3、园区大厅卷帘门维修等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共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5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5公里处。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382003.02元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08:30分至2025年02月18日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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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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