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2项目编号:BSQ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形式签定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潜在供应商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具备经备案的律师事务所章程或经备案的合伙协议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专职律师人数应大于或者等于5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为本项目采购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具备经备案的律师事务所章程或经备案的合伙协议书;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专职律师人数应大于或者等于5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为本项目采购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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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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