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业大数据技术的制丝卷包智能联动协同优化招标公告
2025-02-12本招标项目基于工业大数据技术的制丝卷包联动协同优化,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5657220.00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围绕生产过程智能化、产品质量最优化,打造制丝、卷包协同、决策过程实时的前沿生产制造车间,研究制丝到卷包的跨环节联动协同优化。秉承“做好一支烟”,以优化成品烟支水分、克重、空头为目标,以在线检测表征烟丝结构为主要技术手段,通过多工序、跨环节联动协同优化技术,实现对包装、卷接、烘丝、切丝、润叶等关键工序的参数寻优。
实施范围为玉溪卷烟厂新制丝一车间三条制丝线(A、B、C线)、储丝、风力送丝环节、新卷包一车间全部卷包机组等。
实施内容为:一、制丝、卷包数据要素集成与关联;二、针对制丝产线、卷烟机、包装机关键质量数据、生产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与开发;三、制丝到卷包跨环节水分联动协同优化;四、制丝环节烟丝结构在线检测和表征;五、风力送丝环节风速设定值寻优;六、制丝到卷包的跨环节烟丝消耗分析;七、卷烟机烟支重量参数优化,减小短期标偏、减少空头剔除、减少过轻过重剔除;八、以端云模型协同建立跨环节的烟支质量联动优化分析上层大模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全部实施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起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工业大数据分析或工艺质量管控或智能控制或设备智能诊断管理相关项目合同,且整体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
(2)人员要求:
2.1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兼任安全负责人)、后端开发工程师1名、前端开发工程师1名、工业大数据算法工程师3名,上述6人在项目周期内驻场实施。
2.2上述人员须提供2024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网站的有效打印件(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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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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