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晶鑫材料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2025-0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晶鑫材料项目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0000元。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有证监会出具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律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9:00至2025年2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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