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漯河市国资委2025年(2024年度)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1
1、采购项目名称及最高限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国资委2025年(2024年度)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项目;

1.2项目预算: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2. 采购范围及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2服务质量:合格;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下延长至约定内容全部结束);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8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08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5.磋商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8日每日8:0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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