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云南石化PSA1解吸气氢气回收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2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云南石化PSA1解吸气氢气回收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云南石化PSA1解吸气氢气回收EPC项目招标项目己由炼化新材料〔2024〕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厂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石油云南石化1300万吨/年炼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昆明安宁草铺工业园区,目前全厂主项正在运行中。本项目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PSA1解吸气氢气回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制氢联合装置内新增氢气回收项目,新增膜法氢气回收单元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设施。
详细建设内容见基础设计文件。
基础设计已批复,资金已落实,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3计划工期
要求项目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交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范围
2.5招标范围
云南石化PSA1解吸气氢气回收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已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设施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除发包人自采范围以外)和施工,以及配合发包人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配合发包人完成资产的移交;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设计: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3D模型、提供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编制设备技术询价书、组织或参与技术谈判、技术协议的签订、竣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等。投标人设计工作须执行《SPMP-STD-EM2005-2016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采购:除甲采设备外(详见甲采清单),其它均由乙方采购,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与采购相关的检验、运输、保险、仓储、倒运,资料提交等工作),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内的物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集采结果,应按照集采结果签订订货合同,乙方负责甲采设备现场交货后的保管、倒运等;
施工: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安装以及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工作,配合试车及投料等相关工作,以及按业主管理要求,配合开展各类管理工作。
项目文件归档:包含以下5条要求。
①总承包人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项目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的项目文件具有归档责任。
②总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和施工过程技术文件管理规范》等企业标准规范及发包人项目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项目文件,确保归档文件完整、准确、真实。
③总承包人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归档范围向发包人归档其总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文件。
④总承包人应在工程交接后2个月内向发包人归档项目文件纸质版及与纸质版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刻录光盘。
⑤总承包人应在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质版7套、电子版一套;竣工图纸质版3套,电子版一套,设备随机文件5套,电子版1套。归档文件(交工技术文件、设备随机文件、监理文件、检验检测文件等)提交份数执行发包人相关文档管理规定,文件格式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6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暂列金”总价报价,本项目合同暂估金额1069.77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固定价投标控制价(含增值税)979.45万元(其中保运人工为单价控制,按暂估数量60工日计入控制价,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数量和投标报价计价),暂列金90.33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固定价格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81.17万元(含6%增值税),设备主材采购招标控制价414.97万元(含13%增值税),施工费招标控价480.78万元(含9%增值税),保运人工单价招标控制价:420元/工日(含9%增值税)。暂列金不计入评标总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已批复的《云南石化PSA1解吸气氢气回收项目》基础设计概算。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的质量应当满足合格标准,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合格率100%,并符合各项性能指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准入单位,准入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具体见资质要求)。开标时投标人在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若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实质性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工程总承包单位投标:
*5.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5.1.2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工业管道设计);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5.1.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1.4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5.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书面承诺其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5.3要求。
*5.3设计单位投标: *5.3.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5.3.2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工业管道设计);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5.3.3书面承诺其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5.2要求。
*6.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新建、改、扩建合同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一张发票或竣工验收证明。
*7.机构和人员要求:
*7.1项目经理:
*7.1.1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项目经理要求
*7.1.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7.1.1.2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经理,则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履约评价或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佐证)
*7.1.2设计单位投标项目经理要求
*7.1.2.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7.1.2.2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项目EPC或设计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无法证明项目经理,则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履约评价或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等书面资料佐证)
*7.1.2.3如果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不具备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7.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7.3质量负责人:工程序列中级职称及以上。
*7.4安全人员:至少配备1名安全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须作承诺:按现场实际情况,每50人作业增加1名专职安全员,资质同上)。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专职安全员(以上管理人员只能在云南石化项目承担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云南石化以外项目管理工作)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9、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分包要求
R允许分包;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允许将设计部分进行分包,设计分包以后不允许将主体、关键性工作再次分包;设计单位投标,允许将施工部分进行分包,施工分包以后不允许将主体、关键性工作再次分包。
分包的主要内容(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商(不含劳务分包)短名单应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选择,最终确定的分包商及分包合同应报所属企业备案。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13日00:00:00至2025年02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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