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2本宁波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金营运中心机房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资金营运中心机房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能为本项目提供维保服务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相应实施案例(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2022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截止投标截止日(含),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宁波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
7.投标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与本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人员及其配偶间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关系(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8.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9.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2月19日23时59分
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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