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国有卢氏林场森林管护智能语音宣传杆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490,320.00元 |
最高限价:49032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LSGZ[2025]030-ZC015-1 |
国有卢氏林场森林管护智能语音宣传杆采购及安装 |
490320 |
490320 |
是 |
49032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人:国有卢氏林场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一年
5.6、供货周期:合同签定后7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5.7、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服务内容包含的全部内容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7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半年任意连续两个月);
4、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2月13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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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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