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安徽美华高科制药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数字工厂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安徽美华高科制药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数字工厂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安徽美华高科制药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数字工厂建设项目软件平台建设,主要包设备数据采集、生产运营管理系统、生产管理可视化看板等服务等内容。

1.2.2采购估算金额:8.936万元(含税)人民币。

1.2.3服务地点:安徽美华高科制药有限公司。

1.2.4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通过项目全部最终验收工作。

1.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询比人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936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数字工厂建设项目)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业绩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订单发出时间或发票开据时间(订单/发票与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并以订单/发票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的关键页、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8时0分至2025年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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