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遵义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政府奖补资金申请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1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遵义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政府奖补资金申请委托服务 |
委托投标人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申报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入库服务及提供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申报、落实、合规性指导、项目实施验收等全过程咨询服务。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计划服务期:2年 暂定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7年4月1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0)对于设备类项目,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遵义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政府奖补资金申请委托服务 |
(1)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具有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服务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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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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