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履带式挖掘机集中租赁(短期)定商定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3本设备租赁公司履带式挖掘机集中租赁(短期)定商定价招标项目招标人中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来自业主自筹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确保施工项目在有履带式挖掘机需求时能及时提供,提前做好资源储备工作。2025-2026年履带式挖掘机需求数量如下:
序号 |
设备吨级(T) |
数量(台) |
操作手数量(人) |
租赁时间(天) |
备注 |
1 |
10-20(含) |
21 |
21 |
2720 |
|
2 |
20-25(含) |
97 |
97 |
16920 |
|
3 |
25-30(含) |
55 |
55 |
9420 |
|
4 |
30-35(含) |
59 |
59 |
10140 |
|
5 |
35-40(含) |
22 |
22 |
3540 |
|
6 |
40-45(含) |
2 |
2 |
240 |
|
合计 |
256 |
256 |
42980 |
此需求数量仅作为预估量,在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预估数量不作为中标后的实际履行数量。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包。
国内、外品牌短期(租期<90天)租赁,出厂年限72个月以内且运转时间不大于12000工作小时的履带式挖掘机
序号 |
设备吨级 |
备注 |
1 |
10-20(含) |
|
2 |
20-25(含) |
|
3 |
25-30(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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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35(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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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5-40(含) |
|
6 |
40-45(含) |
服务期限: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价格有效期2年。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3年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具备设备租赁能力、能开具设备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租赁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只保留制造商。
3.2.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品牌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认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必须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15天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近3年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等相关情况的声明。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应承诺提供履带式挖掘机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区安全、节能和环保的相关管理规定。
3.5.2拥有满足要求的自有履带式挖掘机数量不少于15台,制造商提供销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代理商可提供厂家销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租赁商须提供购置发票。
3.5.3投标人须承诺挖掘机出厂年限应在72个月以内且运转时间不大于12000工作小时,状态良好、运转正常的设备(租赁实施时计算);租赁期间,设备出厂年限达到72个月或运转时间超过12000工作小时须进行更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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