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3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后勤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代管企业,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吐鲁番市(高
昌区、托克逊县)、昌吉州(木垒县)、五家渠(奇台牧场)、巴州地区(尉犁县、焉耆县)、铁门关市(双丰镇)、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等区域。
2.2项目规模: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代管新能源企
业15家,风光场站26个,总装机容量258.75万千瓦。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4月至2027年4月(730
天),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物业管理-2025-2027年后勤服务(CHDTDZ058/19-QT-37301):主要包括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代管新能源企业后勤服务(本部及所辖场站物业、保洁、车辆驾驶、安保、食堂)业务外包,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4月至2027年4月(730天),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固定单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2)后勤劳务外包服务。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3 13:30到2025-02-20 23: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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