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schh-25年-特种氟化物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公告

2025-02-13
文件下载截止:2025-02-17 17:30:00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schh-25年-特种氟化物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schh-25年-特种氟化物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 项目编号:YZN0-FW-GKJT-25-0535
  3. 交货/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4. 交货/服务地点:服务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供货范围:采购范围
  6. 本项目属于含氟危化品建设项目,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委托具备有能力的环境评价单位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保证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
  7. (1)服务内容
  8. ①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对特种氟化物新材料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书。
  9. ②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特种氟化物新材料生产线运行3个月后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10. ③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地方环保部门审批,单项竣工验收后取得地方排污许可批复。
  11. (2)服务要求
  12. 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运用的法规必须现行有效,格式和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 ②验收检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监测队伍,所配置的环保监测实验室要具有CMA或CNAS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制的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4. ③协助公司完成地方环保部门审评事宜,完成审评问题单的回答和报告的修订、报告备案、批复等工作,同时负责会务事项。
  15.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及行业要求,验收监测和验收报告符合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要求单位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注册登记;验收监测具有CMA或CNAS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

3.5 其他要求: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7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2、 专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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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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