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第02包:新能源电池回收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处置服务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本标包为第02包:新能源电池回收处置,拟采购1-2家新能源电池回收处置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服务:委托第三方服务商承担车险损余物资中新能源电池的回收、登记、保管、处置、入账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人数量(N) |
第01包 |
普通损余物资回收 |
6-10家 |
第02包 |
新能源电池回收处置 |
1-2家 |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2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合作良好无异议,自动延续1年。如有异议,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6实施地点:北京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类似项目的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第02包 新能源电池回收企业须为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白名单企业或白名单企业授权的回收服务网点企业,且工信部网站可查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