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聚四氢呋喃稳质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0
一、招标条件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聚四氢呋喃稳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原聚四氢呋喃一线、二线装置上对现有的聚合反应工序、BDO脱水制四氢呋喃工序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各新增一台加氢反应器及配套系统和一台聚合反应器及配套系统(包括反应器、换热器、工艺管道系统、机泵、电气设备和仪表等),配套监控报警设施等。

招标范围:拆除本项目区域内的部分构筑物(含硬化地面、两座水池及地沟等)并恢复,负责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含钢结构供货及安装)、安装施工(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消防、电信及防腐保温)、调试等,其中主要设备、管道、电气仪表材料由招标人供货(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其他材料投标人供货,配合项目进行验收及手续办理(如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本项目所有涉及到与招标人原装置相连接的均由招标人指定位置,投标人负责实施(若条件不满足需改造,仍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出具相应变更)。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文件内的工作量。

质量要求:施工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拆除工程达到地方安全和环保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聚四氢呋喃稳质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1),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应具有至少五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同时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0日16时00分到2025年02月1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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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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