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分流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131.项目名称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分流器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数量 |
单位 |
1 |
智能分流器 |
整机提供 ≥48 个 SFP+ 万兆光接口、 ≥6 个 40G QSFP+ 光接口。交换容量 ≥ 1.44Tbps ,吞吐量≥ 1070Mpps 。 16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2 个多模40GE接口光模块。 |
1 |
台 |
二、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后续评审,作无效应答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须是响应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和所投货物制造商已经具有合作关系,并具有成功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过的与所投内容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需包含“分流器”、“流量镜像”、“网络可视交换机”、“可编程交换机”,“TAP”等相关关键字。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在江苏地区须具有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有效服务网点指由供应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的网点)。如无有效网点,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立,并向采购人报备。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包括制造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发布及登记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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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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