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5年翼支付企业福利及轻自营业务供货商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2025-02-12
1. 合作对象

(1) 本项目公开招募具有员工福利或者电商供应链服务经验的供货商。

(2) 已通过往期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招募并入围的无须参与本次招募。

(3) 本项目为长期滚动招募(为期一年),采用常态化招募的方式进行,报名窗口长期开放,在应答文件有效期内,招募人不定期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并公示后,签署合作协议。应答有效期为180天。

(4) 合作期限:自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之日起3年。

2. 招募范围

根据业务场景实际需求完成供货合作商招募工作,配合后续企业福利及轻自营电商业务的展开,面向全国引入供货合作商。招募商品类别具体如下:

(1)实物类商品:食品饮料、生鲜、家清日化、美妆护肤、个护健康、家居家纺、服饰配件、日用百货、数码电器、母婴玩具、户外箱包、酒水、办公用品。

(2)本地生活类平合积分消费接口:各类到家到店类消费场景的服务平台、商超平台、生日场景服务平台、电影票平台、体检服务平台、疗休养服务平台、洗衣服务平台等福利积分消费接口。

(3)虚拟类商品:音视频等各类会员类产品、餐饮品牌电子券、话费充值、加油卡、商超商品电子券。

3. ★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供货服务类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申请人为对应品牌或者平台官方,提供该品牌或者平台归属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即可)。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品牌方或者平台官方需提供品牌或者平台归属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证、平台备案信息或者其他可证明品牌或平台归属的资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申请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服务承诺

1)申请人须提供维护保修方案,例如包含日常维护方案、投诉受理流程、故障排查与定位方案、回访流程等内容,且承诺接到需求投诉后6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投诉的妥善处理。

2)申请人须承诺:(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a.退换货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除生鲜、数码等特殊商品外,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需满足7天无理由退换货。

b.所有订单均需在系统下达之日起36小时内发货并上传物流单号。

c.提报商品的库存稳定性,提报商品在活动期内不得出现缺货,或者提供价值大于等于缺货商品的补偿方案。

4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4. 招募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02月1300:0002月28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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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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