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市农检中心食堂厨师厨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3
 
    项目概况     2025年市农检中心食堂厨师厨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2 月 24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2025年市农检中心食堂厨师厨工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516000.00     4.最高限价:1516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5年市农检中心食堂厨师厨工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中标人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2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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