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土建、水电劳务分包工程采购公告

2025-02-14
1.招标条件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备[2019]8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土建、水电劳务分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本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土建、水电劳务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约10611.9m2,招标总控制价3408428.88元,其中包件1土建劳务控制价:2420761.88元,包件2水电劳务控制价:987667元(投标报价总价及各包件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2.5  本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完成但不限于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的全部工作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零星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证书等;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资质 ,且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近 3 年与本工程结构形式相同或类似的工程,单项合同额达到1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副本(包含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3、提供拟在现场对本招标工程进行管理及履行合同的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等;

3.2  你单位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证书等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17日……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2 月 17 日 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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