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4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千兆网络入侵检测设备 |
台 |
1 |
|
2 |
漏洞扫描 |
台 |
2 |
|
3 |
路由器 |
台 |
1 |
/ |
项目预算:42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按照《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规定,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供应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及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成功登记备案的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2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2月21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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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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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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