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抓斗船组租赁招标公告
2025-02-14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抓斗船组租赁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船舶(抓斗船组)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港疏浚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实施的内容为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基槽开挖、泊位疏浚、沉坞坑及通道开挖、沉箱存放区清淤和纳泥区临时围堰施工。泊位清淤、基槽开挖清单工程量约为69.02万m³,沉坞坑及出运通道和沉箱存放区开挖经计算工程量约15.98万m³,总疏浚量约85万m3。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租赁抓斗船组,1艘斗容25m³抓斗船,2艘舱容1200m³泥驳,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陆域形成工程疏浚施工以及指定其他区域进行清淤施工。具体施工区域以现场项目部安排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等船舶证书(非自有船舶还需提供船舶租赁协议或经营委托书)。
(4)体系认证要求: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抓斗船、泥驳年限不超过20年;
(7)乙方需满配有证船员,满足24h施工要求。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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