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谌家民居修缮保护)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41.1项目编号:GZW
1.2项目名称:织金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谌家民居修缮保护)施工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伍拾捌万玖仟陆佰贰拾元玖角(¥589620.9元)
1.5最高限价:伍拾捌万玖仟陆佰贰拾元玖角(¥589620.9元)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针对谌家民居一进院进行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排除建筑安全隐患,延续其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修缮主要内容包括:台基、地面、墙体墙面板壁、木构架、屋顶瓦面、装修油饰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1.7合同履约期限:90个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开户银行2024年10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开户银行2024年10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10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1.6.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1.6.4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含古建筑),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 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15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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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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