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征收评估成本管理及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31.项目编号:YCZ2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编号:420500-2025-00161
3.项目名称: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征收评估成本管理及核查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5.预算金额:人民币74.0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73.52万元
7.采购需求: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拟采购一家单位为2025年度宜昌市城区征收评估进行核查并出具复核报告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之规定。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磋商响应截止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上传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6.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和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资质等级为一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供应商需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磋商。
8.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商将对2025年度宜昌市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及夷陵区)房屋征收评估进行核查并出具复核报告,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估价人员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之规定,正在宜昌市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及夷陵区)实施房屋征收评估相关业务尚未完成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得在本采购项目实施区域(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及夷陵区)承接房屋征收评估相关业务。(提供承诺函,本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内经查违反此要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2月14日00:00至2025年2月20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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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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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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