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6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25-02-14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6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
2.2项目规模:1×33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供
货,60天建设完成并具备投运条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燃烧设备-6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CHDTDZ001/23-QT-180701):对6号炉进行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满足纯凝状态下30%机组负荷及抽凝工况下35%机组负荷不投油稳定燃烧, 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或燃烧器改造1个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及其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4 11:00到2025-02-21 23: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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