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车载岩石物理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带量)招标公告

2025-02-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油测井车载岩石物理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带量)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用于解决井场新鲜岩心的连续无损测量,快速得到井场急需的关键岩石物理参数,实现井场快速测量、快速解释。项目划分为1标包,预计采购金额798万元(不含税)。种类及规模见下表。

包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

总价限价

包1

1

车载岩石物理实验设备

 

1

798.00

798.00

合计

     

1

 

798.00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或国内其他港口。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4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2.5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见附件“车载岩石物理实验设备技术规格书”。

2.6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a)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b)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c)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d)技术规格偏差表关键条款(*号项)及商务条款偏差表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19日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06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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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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