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202502承包商资格评审(工程设计-电力、电子通信广电、铁道、公路、水运行业、专业资质)招标公告

2025-02-13
1.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工程建设承包商公开招标资格评审申请。本次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采用合格制。

1.公开招标资格评审专业范围

标段号

内容

备注

1

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电力行业及所属专业

2

电力行业乙级资质

3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4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资质

5

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甲级资质

6

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乙级资质

7

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8

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9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10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1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12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13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4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15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16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及其所属专业

17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乙级资质

18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19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资质

20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1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2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23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

24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25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

26

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

铁道行业

27

铁道行业甲(II)级资质

28

铁道行业乙级资质

29

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公路行业及其所属专业

30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1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32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

33

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34

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35

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水运行业

36

水运行业乙级资质

37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8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9

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0

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设计企业。

3.2资质要求

各标段应具有有效的相应资质(见本章2.公开招标资格评审专业范围):资质类别及等级与申请标段资质一致,低、高都不可以。

3.3财务要求

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报表,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 0 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财务报表必须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申请人平均净利润小于 0 万元的,需由申请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为申请人承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按照申请标段内容提供1项:见附件业绩评审标准(工程设计-电力、电子通信广电、铁道、公路、水运行业、专业资质)。

注:业绩规模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为判断依据。

3.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3.5.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未被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

3.5.5申请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

3.5.6申请人未列入中国石油 “三商”黑名单。

3.6申请人建立与所申请标段内容相对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1)通过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认证证书;(2)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例:如申请人申请电力行业资质,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建筑行业资质,未覆盖电力行业,则需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规章制度等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

3.7.1 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3.7.2 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7.3 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4.提供的其他资质证书(如有)

申请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行政许可证的,提供取得的证书,分公司单独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其他行政许可证的,一并提供。

5. 公开招标资格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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