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麒麟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监理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麒麟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监理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监理综合费率:1.10%;监理费约6.12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麒麟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零星维修,内容包括:市政道路维修改造面积约6.6万平方米,人行道提升改造约2万平方米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局部维修等。建安工程费约:556.2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发布进场通知书起至本项目竣工为止。

质量要求: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每天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600.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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