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镇四联活塞式压缩机采购重新招标二次(变更)招标公告
2025-02-14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镇四联活塞式压缩机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塞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镇四联采购活塞式压缩机1台。
2.2招标产品范围:活塞式压缩机 D-10.7/2.5-25 250kW 35m3/min(1台);
2.3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标包)。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技术协议签订后100天内。
2.5交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境内。
2.6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详见《原料气压缩机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数据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30113)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30113)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允许在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但尚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D级及以上)(标的物内压力容器如委托生产,须提供生产企业相应压力等级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的压缩机须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技术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合资品牌产销分开模式的,由其销售公司提供母公司出具的关系证明材料和国内制造工厂资质材料参与投标,视为制造商。合资品牌其国内工厂具备销售职能的,应直接参与投标。)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制造销售工艺气用活塞式压缩机的供货业绩:
(1)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使用工况、功率等要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可提供技术文件等其他佐证材料;
(3)必要时可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3.3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2023年度)中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3)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并提供承诺。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商务否决投标的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7日23:59时 。
4.2招标文件(一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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