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高铁片区高中压调压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2-13
1、项目说明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高铁片区高中压调压站建设工程监理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投资[2013]909号、新发改项目[2015]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申请国家投资补助及乌鲁木齐市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医路西延(以南)与卫星路南延(以东)的交汇处,站内新建站房1座,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1171.20平方米;新建调压计量撬1座,设计供气能力50000Nm³/h,调压撬进口压力1.6~2.5Mpa、出口压力0.1~0.4Mpa,并预留1座撬位;新建场区四周挡土墙(坡率法+桩板式支护)、围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高铁片区高中压调压站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工作范围内的监理咨询工作。

2.3、监理服务费概算:23.35万元

2.4、项目编号:XJX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该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少于3项(提供在监项目少于3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6)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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