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广珠铁路供电(含电力、给水)专业设备维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珠铁路供电(含电力、给水)专业设备维管”招标人为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珠铁路供电(含电力、给水)专业设备维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2.1 招标标的物:江村站-高栏港站(含丹灶、江门北、江门、珠海西货场)供电(含电力、给水)专业基础设施维护。

2.2 具体服务要求:

2.2.1 水电专业维护内容。

(1)江村站-高栏港站(含丹灶、江门北、江门、珠海西货场)相关低压线路、灯塔、灯柱。

(2)江村站-高栏港站(含丹灶、江门北、江门、珠海西货场)全部给水设备。

(3)江村站-高栏港站(含丹灶、江门北、江门、珠海西货场)水电使用管理。

2.2.2 供电专业

(1)江村站-高栏港站(含丹灶、江门北、江门、珠海西货场)供电设备。

(2)线路影响供电的砍青。

2.2.3 作业机具维护

(1)各类生产车辆(含轨道作业车)的维护,各类备品备件的保管管理。

2.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技术标准。

2.2.5 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铁路相关规章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劳动安全保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铁路事故处理规则》处理。

2.3 服务地点:江村站-高栏港站(含丹灶、江门北、江门、珠海西货场)。

2.4 投标限价及服务期限:

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9366294.00元(含税)/1年,增值税税率6%;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发出中标通知书起算),招标人可根据该项目上级管理工作及政策变动要求对项目进行调整(如增加、减少、合并等),同时相应增加或核减外包费用;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如遇政策调整等原因出现服务调整或终止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具有与招标人需求相关的业务外包服务资质,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2 行政许可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国家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

(4)应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铁路电气化和电力基础设施维护工作。

3.4 财务要求:

(1)2021年~2023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铁道供电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担任过类似铁路项目基础设施维护工作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质量(技术)负责人:具备铁道供电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铁路项目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技术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具备铁道供电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铁路项目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3.6 设施设备要求:

具有满足广珠铁路供电、电力、给水等基础设施维护需求的设备,特种设备应具有相应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3.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3日22时至2025年2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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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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