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洞体机械系统外委制造标段二招标公告
2025-02-142. 项目编号:CEC
3. 项目概况:
3.1 包号:01包。
3.2 采购内容:
某工程洞体机械系统外委制造标段二为设计制造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制造工艺设计,原材料、标准件、外购件的采购与集成,厂内加工制造,装配调试,运输(含甲供件)到委托方现场,为现场安装调试、压力试验及系统联调提供技术支持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3.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278万元。
3.4 项目周期:
合同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注:项目执行过程受不可抗力(如施工所在地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疫情等自然灾害)、交叉施工、现场情况、甲方原因等因素影响,上述节点如需顺延或调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5 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设备保修一年。
3.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基本资格要求:
4.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违法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为“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录。
4.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有1台加工能力宽度不小于4.5m、加工精度不低于0.03mm的数控龙门铣床。
注:设备为自有,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设备清单(含设备加工能力范围、加工精度)、设备照片。供应商须承诺上述所提供支撑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2发售时间: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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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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