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乐从钢铁世界现货A区、现货C区、五金机电城光伏发电项目储能容量租赁服务(三次采购)-采购公告
2025-02-14佛山乐从钢铁世界现货A区、现货C区、五金机电城光伏发电项目储能容量租赁服务(三次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佛山乐从钢铁世界现货A区、现货C区、五金机电城光伏发电项目储能容量租赁服务(三次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乐从钢铁世界现货A区17.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乐从钢铁世界现货C区15.8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乐从钢铁世界五金机电城13.8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终期建设规模为46.75MW。该项目需配置并网发电容量10%/2h的配套储能容量,计划租赁储能容量为4.675MW/9.35MWh,计划租赁期5年。
2.2采购范围:
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满足采购要求容量的储能电站设备,并提供合法齐全的设备运营证件及相关手续。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就采购人投资建设的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乐从钢铁世界现货A区17.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乐从钢铁世界现货C区15.82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乐从钢铁世界五金机电城13.8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配套储能服务,以减少弃光、降低储能投资成本。
如采购人在新能源立项过程中需要供应商配合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配套储能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
供应商配合采购人通过签订新型储能配置合同、新型储能容量交易、取得交易证书。
供应商负责按《广东电力系统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并网调度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租赁模式储能项目并网要求,完成所有手续和流程办理,确保采购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按期全容量并网。
储能容量交付时间应满足采购人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并网要求,储能单元的日常调度运行、生产维护及安全管理等全权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为采购人新能源项目并网提供储能容量服务,采购范围内的储能单元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运营权等权利均归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可作为一个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及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且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不在本次服务范围内。
服务期限:5年,计划开始日期:自光伏并网之日起算。租赁期满1年后,甲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须提前30个自然日以邮件或函件正式通知乙方。
2.3项目地点:广东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型:服务类。
2.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截止之日起18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需求单位 |
总容量 |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含税) |
总价限价 (万元)(含税) |
单价限价 (万元/年)(含税) |
最大成交数量 |
服务期限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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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乐从钢铁世界现货A区、现货C区、五金机电城光伏发电项目储能容量租赁服务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 |
4.675MW/9.35MWh |
490.00 |
490.00 |
98.00 |
1 |
5年 |
5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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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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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供应商按总价和每年单价进行报价。 2、结算方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年单价承揽本项服务,并根据实际服务年限进行结算。 3、有效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总价报价和每年单价报价不高于对应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设置成本警示价,规定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7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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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的,每标的1名成交人。 2、质量、安全要求: 要求质量目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管理标准做好储能设备的检修、事故预防、应急抢修处理及运行管理,确保在容量租赁期间持续满足采购人储能容量的需求。储能设备的正常检修不属于影响储能容量租赁需求的情形;确保采购人享用服务对应的储能单元质量和性能良好,满足电网的调度要求和并网要求,确保通过电网公司验收;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用于提供容量租赁的储能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持续、可靠运行。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报价均无效。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供应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4)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供应商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报价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响应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供应商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报价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报价人承诺书”。 |
专用资格 |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持有在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的电网侧储能电站,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具有待出租且有剩余 4.675MW/9.35MWh的可租赁容量(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拟出租共享储能电站的并网协议和调度协议及提供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若为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用于本次采购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报价单位员工,须提供报价单位近期6个月或以上(可扣除、亦可不扣除采购公告发布当月,均向前连续6个月或以上)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报价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2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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