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新增废钢自动配料系统及设施项目自动配料及库区管理招标公告
2025-02-13本招标项目炼钢厂新增废钢自动配料系统及设施项目-自动配料及库区管理已批准进行,招标人为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参与投标。
2.标的物
2.1标的材质、货物规格(型号、等级、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2.2标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生产和环保、验收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涉及到(安全、环保、能源、质量)的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供应方(承包方)应具备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配备的专业人员数量及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项目应采购和使用满足国家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2.3到货时间(工期):总工期230日历天。其中设计、制造160日历天,现场安装、调试40日历天;项目试运行、验收30日历天。
交货地点:二重装备铸锻公司炼钢厂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2.4付款
2.4.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方以电汇方式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向招标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和收款收据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
2.4.2废钢自动配料系统及设施主要部件(桥式起重机及远程操控系统)生产制造完成并发至现场经预验收合格,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收款收据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预验收合格资料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进度款。
2.4.3设备改造、调试全部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收款收据、项目终验收资料、财务报销手续和合同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结算款,同时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4.4中标方交付产品(以终验收合格签字日期为准),1年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办理质保金拨付通知单,向招标方提交收款收据等单据,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质保金。
2.4.5付款方式:电汇或票据。
2.4.6出具发票税率: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各投标方有效投标报价的票现资金成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0.6折算。
3.资质要求
3.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起重相关软件开发或自动控制系统、数据管理系统及技术服务或信息系统集成类的经营能力。
3.2投标方使用在本项目中的桥式起重机供货方需具有桥式起重机生产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方需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近6年(2019-2024年)以来的同类型的库区物流吊运无人化自动控制项目或无人化全自动控制起重机的业绩,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单或发票)。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被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等失信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无效。被纳入国机集团、国机重装及二重装备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3.5财务状况或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4日,每日上午8:30-12:30时,下午13:30-17:30……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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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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