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保温脚手架搭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保温脚手架搭拆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服务期为 1号机组大修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0月12日,工期53天;2号机组小修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29日,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保温脚手架搭拆服务(CHDTDZ026/22-QT-04301):(1)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铁皮保温拆除与恢复、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包括:在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期间,对锅炉、汽机、电气、热工、灰煤硫、金属、技术监督等专业,主、辅设备及管道检修所涉及的所有保温、保护层拆除与恢复及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

(2)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及清焦,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期间,对炉内升降平台、炉膛上部五层悬吊平台的搭设和拆除,并做好检修期间炉内升降平台使用、维护、炉内平台试验、检验等项目的各项配合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号机组大修及2号机组小修保温脚手架搭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模版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脚手架施工合同业绩,每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保温脚手架施工和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内容。

(2)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保温脚手架合同业绩和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炉内升降平台搭拆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4 17:002025-0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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