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港尾中心渔港工程施工水域内沉船打捞及清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42.项目编号:YD-2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4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4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中心渔港工程施工水域内沉船打捞及清理服务项目 |
1 |
4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海上四级打捞能力及信用评估等级要求。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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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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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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