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油化工总厂换热流程优化改造及低温热回收利用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2-14
1.招标条件

石油化工总厂换热流程优化改造及低温热回收利用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关于石油化工总厂原料预处理减粘装置分炼改造等1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胜油公司发计字〔2024〕6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石油化工总厂换热流程优化改造及低温热回收利用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48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35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更换重整装置的2台换热器为缠绕管式换热器;原料预处理减粘装置优化改造18台换热器,新增4台换热器、6台机泵,新增常三线汽提塔4层塔盘,新增一套电子调压控制系统,配套改造混合器、变压器及罐内件等,以上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以下描述为准:

①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2月14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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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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