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数据中心及同城数据中心消防设施运维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数据中心及同城数据中心消防设施运维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简要工作内容描述

数量

1

上海数据中心及同城数据中心消防设施运维服务

  1. 上海数据中心及同城数据中心消防设施运维服务,包括:1.为上海数据中心和同城数据中心提供消防设施维护;2.为上海数据中心和同城数据中心提供消防管理平台7*24小时值班监控及信息服务;3. 为上海数据中心和同城数据中心提供消防年检服务。
  2.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当在磋商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之后实际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企业信息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中可查且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下的运维和监控服务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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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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