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福州史志》2025年排版印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

项目名称:《福州史志》2025年排版印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2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28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

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州史志》2025年排版印刷

1

52800.00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每期定稿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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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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