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公司噪音治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2-14本招标项目新钢公司噪音治理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新钢公司噪音治理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
2.3建设规模:741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2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1#高炉TRT厂房、11#高炉TRT出口管道、11#高炉TRT出口调压阀组平台、新钢公司靠近铁山小区东北边界围墙、11#高炉出铁场除尘风机和烟囱、11#高炉喷煤风机、11#高炉热风炉助燃风机、6# 、7# 高炉喷煤风机、11泵站顶冷却系统、6#、7#烧结脱硫脱硝烟囱、厚板厂房南侧等区域噪音治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设施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等)、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等)、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建安施工(含地下障碍物破除)、系统调试(包括单体设备冷试车、系统联动冷试车、系统热试车、试生产组织和达标指导)、竣工验收(含实物交接验收、预验收、交工验收、资料交付)、培训与服务、可靠性检测鉴定并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内容,须满足环保及工程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含)以上的噪音治理项目的E或EP或EPC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封面、工程承包内容(或范围)、合同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6、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最多只允许由2家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4日1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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