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银行江苏省以外分行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2-14
一、项目名称

江苏银行江苏省以外分行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 项目需求

本项目共有 4 个分包,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分包,并在报名表注明参与的分包,本次采购需满足江苏银行省外分行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 的项目需求 。

(一) 江苏银行江苏省以外分行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 。

包 1: 江苏银行北京分行 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

包 2: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 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

包 3: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营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

包 4:江苏银 行杭州分行 营 业办公场所消防系统工程及维保供应商采购

(二)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办公场所 消防 水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火灾 报警 及联动 系统、 防排烟系统 、 消防广播系统、 应急 照明 疏散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供配电设施 、 防火卷帘 ( 门)等 分隔设施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消防专用电话 等工程建设及维保工作。

(三)服务期限: 2年。

三、 项目要求

( 一) 供应商服务范围能够覆盖 所报名 分行 营业办公场所 ( 含县域) 。

(二)能根据江苏银行 江苏省以外分行的 实际情况制定营业办公场所 消防 系统 工程 及维保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实施。

(三)服务期内完成 报名 分行 营业办公场所 消防 系统工程 建设 , 并负责办理 方案审 报 、工程验收 等事务 ,确保相关工程符合监管标准,通过 属地消防监管 部门验收 , 取得消防合格证明(提供承诺函)。

(四) 服务期内 实施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接受我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工程审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格。

(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 贰 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及属地省市消防救援总队的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平台)中录入了相关信息,并在查询名单中公示,单位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请提供 国家及属地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网站查询截图 )

( 五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六 )供应商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公布的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 分别 实施过 消防 系统工程建设案例和 消防系统 维保项目案例。

注:系统重要性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

( 七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 八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移出(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 九 )供应商须保证,我行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 十 )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因廉洁违纪行为被银行同业列入供应商禁止合作名单(提供 承诺函)。

(十 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提供 承诺函)。

五、报名时间

本次征集自 2025 年 2 月 14 日 起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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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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