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市政管网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张店区市政管网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审〔2024〕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市政管网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排水防涝和市政管网及配套道路,将新建及改建雨污管网85.88千米,供水管网12.61千米,管网沿线设置广告牌,增加车位等。合同估算价13501937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04月01日开工;2027年03月31日竣工,总工期:730日历天,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包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地下管线调查、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勘察测量各项工作)、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竣工图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配合完成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工作,提供排水管道内窥镜资料、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其他要求:2022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单位,施工总承包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即可;

(4)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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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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