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泰食品批发市场地块平整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5-02-15项目名称:南泰食品批发市场地块平整工程--劳务分包
预算金额:117.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投标人为采购人南泰食品批发市场地块平整工程--劳务分包服务。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
3.所属行业:其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必须提前组织人力、机具及低值易耗材料等进入施工场地,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乙方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合同造价的0.7‰/日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减上述费用。乙方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时解除,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计划要求组织施工,必须按甲方批准的分层、分段计划、每周每月计划及重大节点计划安排充足的人员进场施工,确保计划完成。(三)乙方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划分未完工程量给第三方施工,费用在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5.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