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医院租赁医疗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租赁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赁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 500.00 元/次;

合同履行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82号;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合法渠道,可查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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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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